静宁县10家企业获准使用“静宁苹果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
发布日期:2026-03-17 14:31 来源: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近日,根据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》(第671号),自公告之日起核准静宁飞天林果科技有限公司、静宁县品味果业有限公司、静宁县果实源泉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、静宁景峰果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“静宁苹果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,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,至此,静宁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累计已达60家。
地理标志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,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,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,也是生产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。近年来,静宁县以产业振兴为引领,按照“培育一个产品、带动一批企业、做强一个产业、造福一方百姓”的思路,大力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工作,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,增加地理标志产品附加值,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,全县地理标志运用成效明显,地理标志用标率增长迅速,有力助推了静宁经济高质量发展。 下一步,静宁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,加大地理标志知识普及力度,加快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,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,着力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率,进一步提高静宁苹果公共品牌知名度,推动静宁地理标志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
